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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与方舟子转基因论战升级,二审开庭谁能获胜?
持续两年多的一场网络骂战,起始于“转基因能不能吃”的科学讨论,而后彻底转变为“骗子”“疯狗”这般的人身攻击,最终闹到法庭。昨天,令众人备受关注的崔永元与方舟子互诉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然而双方只是将网上的骂战挪到了法庭,整个庭审过程被形容成“了无新意”。
庭审现场新证据仍是网上截图
昨天庭审开始于上午九点半,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崔永元一方所提交的新证据主要是网络截屏,其试图凭借此证明方舟子参与的安保基金涉嫌诈骗,借此来支撑自己先前在微博上“黑基金黑到家”的言论是真实的。方舟子一方也毫不示弱,同样拿出经公证的网络截图以及网友发言当作回应,坚决声称自己与该基金并没有直接的管理关系,不存在诈骗的可能性。
法庭之上,双方律师不停地你来我往着,然而,争论的焦点始终停留在那几年前的微博言论的真伪之上,以及言论的性质之上。方舟子的律师着重指出,崔永元运用“肘子”这类侮辱人的词汇,并且捏造出基金诈骗的事实,极大程度地降低了方舟子在社会上所获得的评价幅度。崔永元的律师却进行反驳声称,“肘子”仅仅是网络流行起来的用语,而且方舟子在网络范围之内本来就未曾拥有积极的评价情况,因而并不存在社会评价往下降低这一说法。
核心争议公众人物言论边界在哪
案件存在争议焦点,焦点是公众人物于公共议题辩论的时候,使用侮辱性语言是不是构成侵权。方舟子那方觉得,崔永元身为曾经的央视主持人,有着强大的社会影响力,他所发布的针对个人的攻击性言论,主观恶意显著鲜明,远远超出正常辩论的范畴。崔永元这方却坚称,所有言论都具备事实依据,是对公共事件以及人物的监督与批评。
一审法院在判决里明确表明,因公共议题引发的恶意人身攻击,是不受“言论自由”保护的,双方身为公众人物,更应当谨言慎行。然而在昨天的庭审当中,崔永元一方明显企图借助证明方舟子“基金存在问题”,去为自身使用“黑基金黑到家”等言论寻觅事实依据,进而把人身攻击粉饰成事实陈述。
方舟子坚称一审判决赔偿过低
方舟子所属律师于庭上把为实施维权行动所耗费投入的成本予以详尽罗列,成本涵盖公证费、律师费等,其觉得一审判决给出的2.5万元针对精神损害所给予安抚慰藉的资金以及2万元合理开销数额太过低,根本没法对因方舟子名誉遭受损害致使其承受的损失予以弥补。该律师还表明,一审法院刻意去追求表面呈现出的对等状态,却未针对双方言语的本质特性以及产生的结果作出合理分辨区分开,进而误导了社会大众。
律师做了进一步的清晰阐释,方舟子是在承受崔永元连续不断的言辞侮辱行径之后,才展开了对抗的反击举措,然而崔永元却是积极主动且持续不断地启动了针对方舟子的进攻行为,二者的性质全然不一样,所以提出请求,二审法院要撤销一审所作出的那种判定,转而判定崔永元赔偿出用以精神层面的抚慰所需的三十万元之金额,并且要承担起全部关于维护权益所产生的费用。
崔永元坚持所有言论皆有依据
崔永元那一方坚决认定自己不应该被认定成构成侵权。有律师讲,崔永元的每一条涉及案件的微博都有着事实以及证据作为支撑,不管是针对基金问题所提出的质疑,还是对于方舟子个人品行作出的评价,都并非是毫无依据地编造出来的。相反而言,方舟子针对崔永元所使用的“主持人僵尸”“造谣说谎”等之类的言论,才是完全没有任何根据的人身攻击。
律师又指出,一审法院于审理期间,针对双方言论是不是构成侵权的判断标准存在不一致情况,并未充分采纳崔永元一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而致使判决出现不公状况。所以,请求二审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予以改判,驳回方舟子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且支持崔永元的反诉请求。
双方态度强硬拒绝法庭调解
法庭辩论结束之后,审判长向双方询问道,是否愿意接受法庭调解,然而,对于此問,崔永元与方舟子双方的代理律师,均明确地表示了拒绝。这样的一个结果,并非是特别出人意料的那种,从双方持续长达两年时间的激烈交锋,以及一审结束之后双方又双双选择上诉的态度来进行判断,这场所谓的“战争”,显然已然超出了金钱赔偿原本所涵盖的范畴,而更像是一场,涉及面子以及原则的意气用事的争斗。
双方都不接受调解,所以法庭不再组织调解程序,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这表明这场因“转基因”引发的名人骂战,最终要靠法院的判决来结束,不管结果怎样,恐怕都难以使双方心悦诚服。
网络骂战升级法律成本有多高
崔永元与方舟子这场持续数年的吵闹,先是在微博进行键盘互殴。之后,又到法庭进行对簿公堂。这场纷争,不仅花费了巨大的公共舆论资源,还产生了数额不小较为可观的法律方面的成本。双方都投入了许多精力去做收集证据的事情,还都聘请了律师。一方索赔金额是几十万,另一方索赔金额是上百万,两种金额并不相同。可是,不管最终到底是谁胜利谁失败,对于在旁边观看的人来说,这场论战早就已经偏离了去探讨科学的最初的目的。
这起名人所涉官司也向我们发出提醒,网络的空间可不是那种不存在法律约束的地方,在言辞变得激烈之际依旧得守住法律所划定的底线。仅仅一句“疯狗”或者“骗子”,在发泄完之后说不定就得为其付出实实在在的金钱代价。看到了这里,你认为在开展网络争论期间,究竟该怎么样去准确把握“言论具备自由性质”以及“属于恶意攻击行为”二者之间的界限呢?欢迎来到评论的区域留言并参与讨论,点赞之后再进行分享从而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


